中医专长考核7大疑问,你要的答案都在这

华商课堂 今天

 

问题一没有两名医师推荐可以吗?

不可以。2017年11月国家卫计委发布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规定,没有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证书的考生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具备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关于“推荐医师”这一块,各省的要求不尽相同,有的对推荐医师的执业年限有具体的要求,比如河北和天津就规定推荐医师需执业满5年。

那么,如何判断执业满几年呢?看医师执业证书即可。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后,只有经过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才能执业。其次,中医类别医师的执业范围包括中医专业、中西医结合专业、民族医专业,所以中西医结合医师也是可以推荐的。

 

 

问题二如何判断推荐医师所从事的专业应当与被推荐人专业相同或相近?

大多数省份都要求推荐医师所从事的专业应当与被推荐人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且对被推荐人的医术特点、学术特长有深入了解。那么如何确定推荐医师与我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呢?

有人问,我是用针灸这个方法治疗中风的,是不是找针灸专业的医师?   其实判断方法很简单。

中医类别医师只分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三个专业,执业医师证书上不再往细分内外妇儿等科,所以只要您的推荐医师在实际临床工作中 使用您的方法治疗您报考的病证,就可以推荐您。如果您找个从事内科 的医师,他自己从来都不扎针灸,当然没有资格对您的技术进行认可和 推荐。

 

问题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能全国通用吗?

不少人询问,我在A省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可以到B省注册行医吗?

《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中医(专长)医师在其考核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执业。中医(专长)医师跨省执业的,须经拟执业所在地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同意并注册。 

也就是说,这个资格证是不能全国通用的,如果要去外省注册,必须得到执业所在地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同意才可以,而这里需要走什么程序,是考核还是简单注册,就看当地的具体政策了。

所以,对于很多培训机构宣称的“全国通用”,大家千万不要相信。

问题四什么是医术渊源?

《办法》中规定,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需要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医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前已经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的条件。那么,究竟什么是医术渊源?

说白了,就是你的医术是怎么来的。家传的,跟别人学的,自己学的........这些都没问题,据实填写就可以,注意应该是系统认真的学过。

有人又问了,参加了某个师承和确有专长的培训班后,我学会了用某种方法治某种疾病,可以吗?

答案是不可以,参加这种培训班不作为“医术渊源”的依据,这也是大多数省份的共识。 

问题五“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认可”如何理解?

别看这个规定只是一句话,但却是关键所在,我们分名词来解释下:

1、对某些病证

这就是解释“确有专长”四个字,“确有”就是确实具有,不是假的、忽悠的。“专”指的是集中在某一个方面。“长”就是“特长”。也就是说,这个政策针对的对象是掌握了某种方法,专门看某种病的人,类似于“专科医生”“专病医师”,也就是传说中的“一招鲜吃遍天”。

有人说了,中医是系统全面的,是天然的全科医生啊,你们这么限定专业,不符合中医规律!

是的,你的说法没错,但是这不属于“确有专长”的考核范围。

2、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

方法独特,就是你的这个方法别人不会或者会的人不多,有特色,不是“大路货”;

技术安全好理解,就是不会有毒副作用和医疗风险;

疗效明显就是治疗效果确切。

不但要技术安全,还要疗效明显。就是说不仅“治不坏”,还要“治得好”。

3、得到患者的认可

这个是对上面的进一步解释。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不是自己说了算的,是经过患者检验、认可的。不能是“自命不凡”,而应该“有口皆碑”。

确有专长指的是看病,能治得好病。所以必须是以治疗为目的,不是以保健为目的。从事中医保健的人员,不需要取得“确有专长”医师资格,也没必要凑这个热闹。

问题六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资料5例如何填写?

 

很多省份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中都有“回

性中医医术实践资料5例”一栏,应该怎么写呢?

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材料,与中医医案类似,是对典型病例诊疗全过程的整理、提炼和升华。一份好的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材料,内容应该包括初诊、复诊的四诊资料、证候演变、辨证论治、处方用药、调护、医嘱、预后的记录;同时融合对该个案诊疗的分析、体会,包括对辨证论治的成功经验和误诊误治的教训的认识与总结。即诊疗的理、法、方、药综合运用的整体表述。

提交的5例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材料,所记录的病证与《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中“医术专长”栏填报的病证应当一致。每份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材料应该由5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病人一般情况和诊疗过程  患者的真实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就诊时间,初诊的主诉、主要伴随症状、体征、中西医诊断结果、其它相关诊疗过程。有相关实验室检查及其他理化检查的结果可以加上。诊断以中医诊断为主,附列西医诊断。

第二部分 辨证分析与立法  介绍对本患者的辨证思路与治则,处方名称(指以哪个方剂为基本方,自拟方可以不写方名)。文字最后写“处方:”字样。

第三部分 处方和治疗方法  使用内服方药的,应该包括药名、剂量、特殊煎、服方法等;使用外用药的,应该包括药名、剂量、使用方法等;针灸治疗为主者,此处列出所用穴位、手法和留针时间;推拿和正骨治疗者,详述穴位、部位与手法、治疗所用时间及所用材料。

药名尽量使用药典和教材所示的药名,尽量避免使用别名或民间俗称、简称;剂量一律以g为单位。

第四部分 医嘱 内容包括内服药、外用药等注意事项、饮食宜忌、起居调摄及其他有独到之处的医嘱。

第五部分 体会  重点论述对本病的思辨特点,内容包括:对某特殊症状的理解、自身立法处方的思想和用药特点及其变化、剂量的变化或煎煮法的变化、对某药材的特殊炮制及加用别的治疗方法的特殊用意,理论对临床治疗的启示,最后总结对本病的整体思维特点和体会。

以上5部分,每部分应当另起一行书写。

二诊、三诊……等书写时,若与前次诊疗变化不大,直接书写本次诊疗的变化即可。若辨证有变化而另立治法,处方用药变化较大,可参照以上格式分段撰写。

举个例子:

(点击查看大图)

温馨提示:患者送的锦旗、感谢信之类的不用提供。

 

问题七医术专长综述怎么写?

 

 

医术专长综述是一个系统总结和整理提炼,具体应该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适用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文字应简明扼要,建议在500-1000字,切忌写成流水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