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在京召开。联席会议副召集人、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书记余艳红,联席会议副召集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于文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王志勇、闫树江、孙达出席会议,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孙春兰副总理讲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进展,重点研究了《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关于进一步推动中药质量提升促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讨论稿)》《关于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讨论稿)》《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讨论稿)》等配套文件,听取了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的基本考虑和工作计划。

  会议指出,全国中医药大会召开以来,各地各部门和中医药系统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孙春兰副总理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结合实际,迅速行动,深入调研,扎实推出一批举措,营造了关心、支持和重视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氛围,推动中医药工作取得新进展。

  会议指出,各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责,强化横向协同,形成强大合力,构建共抓贯彻落实的大格局。要坚持改革创新,凝聚各方智慧,重点围绕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严格中药质量监管等,加快制定符合中医药特点的配套文件,着力完善政策举措,推进“四个建立健全”,促进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